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对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乙醇及氰胺新材料技术改造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启动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乙醇及氰胺新材料技术改造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滨河街道
建设规模:年产6万吨生物乙醇、0.5万吨饲料蛋白、3万吨双氰胺、3万吨甘氨酸、配套30万吨电石
建设内容:回收利用电石、石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建设生物乙醇、饲料蛋白、双氰胺、甘氨酸生产线,并配套建设4台36000KVA密闭电石炉以及公用工程及辅助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995128037
联系地址: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兴园路东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可通过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兴园路东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总,联系电话:1399512803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